云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6〕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26〕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效及形势
(一)发展成效
政策框架初步搭建。省委、省政府高位推进城市更新,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省直有关部门配套印发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指导玉溪市颁布城市更新条例,全省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城市体检卓有成效。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开展城市体检,精准查找“城市病”,已实现县城体检全覆盖(德钦县因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避险搬迁除外)。各地结合体检结果,谋划并实施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品质提升、绿美城市建设等规划计划,推动城市品质有效提升。“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城市更新项目8600余个,完成投资超6600亿元。
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建改造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网3.1万公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7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74.34%,地级城市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超95%。完成41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严重易涝积水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有序推进,加装智能监测和物联感知设备2.38万套。
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6万个、城市危旧房1.05万套(间)、城镇棚户区18.09万套、城中村70个,惠及城镇居民约390万人。完成10个省级完整社区试点建设,6个州(市)被列入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11%,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13.9万张。大力实施城市绿化美化,新增城市绿地5341公顷、城市公园2229个,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0.37%,建成环滇池生态绿道。加强超高层建筑管控,持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现有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共142座(个、片)。
(二)面临挑战
体制机制不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协同机制不健全,适应城市更新的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城市体检成果转化需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规划实施体系正在完善,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尚未完全建立。
资源挖掘利用不充分。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不清。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容积率转移和奖励等政策尚待有效落地,一定程度制约了存量资源潜力释放。挖掘利用本土特色资源力度不足,未能把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城市特色和竞争力。
“四好”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城市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任务较重,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成果难维持,完整社区覆盖率不高。“一老一小”短板、城市内涝、天网地线、烂尾楼、停车难行车难、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智慧城市建设滞后。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城市管理进社区、物业服务进家庭处于起步阶段。重建轻管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公共设施及存量空间日常管护治理不到位。
多元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一些城市未树牢“经营城市”理念,城市更新项目自平衡难度大。政府投资效益不高,资金回报循环机制不健全。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激励政策和支持措施不够,社会资本引入不足。银行融资产品与实际融资需求不匹配,投融建管营一体化程度不高。公用事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形成调整机制不够完善。
(三)发展机遇
从区域功能定位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为云南发展指引航向、擘画蓝图,赋予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历史使命,特别强调要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全省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国家政策支持看。国家明确将推进城市更新作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抓手,并把城市更新纳入“十五五”规划统筹实施,对城市更新的土地、资金、财税等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为全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政策机遇。
从城市发展阶段看。当前,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进城市发展“五个转变”,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已经成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识,为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凝聚了广泛的人心基础。
从人民群众期盼看。全省还存在不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以及大量陈旧老化的水、电、气等管网和道路、文体、环卫等设施,人民群众对城市更新的期盼不断增多、需求日趋多元、标准日益提高,为推进城市更新创造了很大的需求。
从推进实施基础看。全省推进城市更新已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之我省具有生态宜居的独特优势、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及新型城镇化的后发优势,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推进,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近期排危、中期更新、长期提质”的原则和“微改造、优业态、重效益”的理念,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高质量谋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走好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之路。
到2030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基本形成,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城市生活空间更加宜居、承载能力更具韧性、文化特色更加彰显、建设治理更加智慧,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