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8.5亿元,同比增收55亿元,增长11.1%。其中,省本级收入完成90.6亿元,同比增长15.9%;州市、县市区级收入完成457.9亿元,同比增长10.2%。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379.6亿元,同比增长15.1%;非税收入完成168.9亿元,同比增长3.2%。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地方级)收入完成175亿元,同比增长15.6%。
2.企业所得税(地方级)收入完成42.9亿元,同比下降4.9%。
3.个人所得税(地方级)收入完成16.9亿元,同比增长6.3%。
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6亿元,同比增长16.3%。
5.资源税完成9.8亿元,同比增长37.2%。
6.印花税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23.7%。
7.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完成34.9亿元,同比增长76.9%;土地增值税完成32.6亿元,同比增长46.8%;房产税完成6亿元,同比下降20%;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亿元,同比下降79.3%。
8.车船税完成7.7亿元,同比增长6.4%。
9.耕地占用税完成2.2亿元,同比下降52.5%。
10.环境保护税完成1.5亿元,同比下降10.2%。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73亿元,同比增支100.9亿元,增长5.7%。其中,省本级支出完成438.7亿元,同比增长24.5%;州市、县市区级支出完成1434.3亿元,同比增长1%。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完成293.8亿元,同比增长20.2%。
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0.9亿元,同比增长54.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8.9亿元,同比增长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22.5亿元,同比增长7.2%。
5.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36.2亿元,同比增长10.2%。
6.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8.3亿元,同比下降11.9%。
7.城乡社区支出完成92.4亿元,同比下降22.5%。
8.农林水支出完成213.1亿元,同比下降8.6%。
9.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21亿元,同比下降1.8%。
10.债务付息支出完成46.8亿元,同比增长20.8%。
二、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75.6亿元,同比增收147.7亿元,增长6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43.8亿元,同比增收160.6亿元,增长87.7%。分级次看,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3亿元,同比增长7.1%;州市、县市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4.3亿元,同比增长6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1—3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4.2亿元,同比减支339.3亿元,下降54.4%。分级次看,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8亿元,同比下降79.5%;州市、县市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4.4亿元,同比下降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