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老挝工贸部防疫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发零售商经营时间的许可通知(307号)。
为执行老挝总理府第15号防疫规定,工贸部防疫委员会决定:
1 允许商场以外的的批零食商店 小超市 餐厅 医疗用品商店 药店和农用产品商店 菜市场 加油站 燃气店 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服务单位暂时关闭。
2 市场和商店的经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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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 早上06:00到下午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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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 早上09:00到下午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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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早上07:00到下午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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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市 早上06:00到下午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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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 早上06:00到下午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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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商店 早上06:00到下午17:00
(图:南部车站已经封闭)
3 新冠防疫措施
3.1 地点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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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分出口和入口管理,测试体温并准备洗手液或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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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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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台必须有洗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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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门把手 按键 厕所 等客户常用区域需要早 中 晚 进行消毒
3.2 经营者需要每天测体温,并关注自己的省体状态,有发烧,感冒,咳嗽或者呼吸困难应该尽快进行新冠核算检测。张贴通知告知顾客要戴口罩,服务员戴好口罩,做好新冠防疫的广告宣传,准备好消毒液,
3.3 顾客需要测试体温,戴口罩,把持一米社交距离,
4. 责令万象市工贸厅控制好食品和防疫物资物价
5.请万象市工贸厅到批发零售商店去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保证食品和消费品供应能够持续1-2个月
6.请万象市工商厅和各县工商局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并请各商家按此执行,推动线上销售较少接触
此份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21年5月5日24时。
新冠防疫委员会 副总理 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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