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老挝交通部新冠防疫委员发布8485号文:关于新冠期间使用新冠防疫安全担保书指导意见。
老挝交通部新冠防疫委员就关于新冠防疫安全担保书使用指导意见。
1 安全担保书用于政府项目需要使用的外国车辆运输油料,液体,气体,沥青和危险品,生产工具,外国国际组织用于新冠防疫的医疗物资或在转运时有安全风险的过境车辆。
2 安全担保书一式两份
3 安全担保书的调协必须清楚 清洗 不准涂改 增补 变更 或 伪造信息
4 安全担保书只用于获得许可的对应车辆和司机 当返回后需要向国际关口的新冠防疫委员会申报
5 境内运输车辆和入境后放下货物就立刻走的车辆不需要这份安全担保书
6 请万象市和各省新冠防疫委员会,运输商,承运人,项目业主和货主,按照此份决议严格执行工作
副总理
新冠防疫委员会 兰 森阿鹏
【新冠防疫安全担保书样本】
文件中要求与72小时新冠检测阴性的医院证明编号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