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
召开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一、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9月在景洪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动员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努力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不懈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报告;
2. 审查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 选举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
4. 选举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 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95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州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州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全会号召,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九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