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进一步改善磨憨街道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决定于2019年6月1日起,对无忧路富滇银行至新民叉路口,凤凰路路段实施严格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无忧路街道(富滇银行至新民叉路口路段)凤凰路街道(农业银行至丰盛苑小区)全路段设置机动车禁止停放标志,已经施划的停车位仅允许小型车辆临时停放(不超过24小时)。
二、禁止大型车辆沿街停放。
三、对在停车位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车辆,城管部门将进行拖移。
四、交警部门对违反禁停标志、标示的机动车进行查处,处以15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遵守无忧路街道(富滇至新民叉路口路段)凤凰路街道(农业银行至丰盛苑小区)的交通管理措施,服从交通警察、城管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