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杨东学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杨东学: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对疾病进行有效治疗、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合理就医秩序,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继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将明确和细化的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以电子化形式嵌入医务人员工作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二是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完善处方审核和点评、公示工作机制,依托目前已经建设的45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378个州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质控和指导的作用,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
三是强化医疗行为监管。持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医疗行为的日常监管。精准排查各类医疗风险隐患和管理隐患,督促巡查问题整改,促进医院内部运行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行为。
四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医务人员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严格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有关规定,大力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多措并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
五是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医保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收集线索、梳理问题、共享信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部门联合抽查复查、飞行检查等措施,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诊疗服务,严厉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高效合规合理使用。
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聚焦重点任务,通过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