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中,云南省预算金额达100200万元,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表
具体通知如下
一起来看看
一、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战略规划和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统筹推进本地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中西部部省合建高校建设。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要强化政策导向,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加大对医学教育、师范教育支持力度。
二、请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要求,做好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三、请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和高等教育经费管理特点,推动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完善研究生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知道多一点
一、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支持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支持内容
(一)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促进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
三、专项资金如何分配
财政部、教育部对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生均拨款类因素、发展改革类因素两类。
(一)生均拨款类因素(75%),主要包括生均拨款水平、在校生人数、奖补比例或定额等。
(二)发展改革类因素(25%),主要包括地方高校数量、所在区域及财力状况、学科水平等质量指标、改革及管理情况等。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会同教育部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研究确定并下达各省份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要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向拥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向转型发展、协同创新等改革成效好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
来源:财政部网站
编辑:郭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