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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府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 云南省全力推进工业项目

作者:    发布日期:2022/3/25 16:41:36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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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走向纵深,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

《通知》明确工业项目“标准地”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通知》突出“提升效率、减轻负担”原则。不同于以往企业自行编制相关评估报告,各地政府要统一组织完成区域评价,包括区域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保护等评估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

《通知》还对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做出规定。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制定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单位能耗、容积率等5项控制性指标,要求用地企业须按照具体项目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后方可开展设计施工,切实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通知》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用地企业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建立监测核查机制,对企业的投资协议履行、承诺兑现情况实施协同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构建激励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的良好营商环境。

蒙自经开区供图

根据《通知》安排,云南省滇中新区、蒙自经开区、泸西产业园区和其他条件具备的各类开发区作为全省试点探索开展改革工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11家省直部门建立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支持,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新增工业项目用地采取“标准地”供应,全方位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原文详见:http://dnr.yn.gov.cn/html/2022-03/10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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