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以来,乡镇财政有力保障了广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三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乡镇财政承担了更大的管理责任,面临着更高的服务保障要求。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瞄准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从健全职能职责、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强化内部基础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环境等九个方面,明确目标要求,制定改革举措。通过省、州市、县、乡四级财政共同发力,2020年至2022年分三年推动全省1389个财政所全面达到“为民、安全、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财政公共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明确乡镇财政管理的具体职责。乡镇财政要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收支管理,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及部门预算、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协助征缴财政收入及社会保障资金,监管行政区域内财政性资金,发放管理乡镇居民补贴资金和惠农补贴资金。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负责乡镇财政信息公开,督促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公开等。
二是进一步理顺县乡两级财政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划分收支范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乡镇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增加对困难乡镇的财力补助。建立以县为主的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县乡之间财政资金拨付,杜绝县直部门直接对乡镇划拨财政资金。健全乡镇财政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积极性。
三是规范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预算综合平衡,严禁编列赤字预算。深化乡镇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涉农补贴“一折(卡)通”等方面的改革。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性债务和村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程序,严控新债,健全化债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四是做好资金监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项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规范精准使用和管理资金。县级财政要制定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实施办法,完善对乡镇财政监管工作的督导机制,量化、细化乡镇财政所监管任务和责任。乡镇财政所要针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反映问题,要加大对村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按政策、按预算、按用途高效使用。
五是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强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村级财务管理,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执法监督。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设置会计账目、银行账户,规范各类票据、印鉴管理;规范支出审批、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发放、会计集中核算、项目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监管等业务;积极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会计准则制度专家咨询服务机制。
六是加强资产管理。依法做好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完善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股权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村级集体公益性资产、扶贫项目资产、财政投入项目资产或股权的后续管理机制,维护村集体资产收益权。
七是强队伍履职能力。建立适合基层实际的乡镇财政机构管理模式,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核定乡镇财政所编制和领导职数,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干部专项技能培训体系,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探索“线上”与“线下”一体化的培训模式,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管理水平。
八是强化内部基础管理。从管理、业务、学习、考核、党风廉政等方面,强化乡镇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内控责任,抓住重点环节和各项业务风险点,规范业务流程。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相互配合,相互制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所内部公文流转、交换、督办及综合办公一体化。
九是改善公共服务环境。强化现有资源整合,厉行节约,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争取用3年时间,建成功能完备、服务便捷的现代化乡镇财政所。
(基层财政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