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深入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总体原则,坚持快速直达与讲求实效相结合,紧抓快办开展资金分配工作,推动直达资金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基层。资金下达后,结合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监控。针对监控发现的疑点信息,向责任单位发送《关注函》58份,并采取约谈、系统内通报和扣减当年转移支付等“硬措施”,不断强化直达资金管理,确保直达机制资金安全高效。截至7月31日,云南省2023年直达资金共计1799.8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647.9亿元,地方对应安排直达资金151.9亿元。
直达资金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稳步提升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稳岗增岗、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安排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4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39.3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为更好落实养老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养老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7.8亿元,支持基层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等方面,进一步压实“三保”责任,确保基本民生得以保障、人员工资及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了经济社会平稳和谐运行的“压舱石”作用。
二是增强特殊人群保障能力。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8.7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等方面,惠及人数218万人、804.4万人次,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2.1亿元,主要用于解决伤残人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的困难和临时性救助,惠及人数8.9万人、24.6万人次。
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类直达资金的及时下达及拨付,为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助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普通教育支出预算安排245.7亿元,重点支持各地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为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措施提供了资金支持,进一步巩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各个学段、公办民办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四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7.9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沟渠路等配套设施,提升农田灌排能力,加强田块归并,确保农作物稳产高产,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89.8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