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角经济特区劳务督管理办公室
全三角,日期:2023/9/13
通知
致:特区内各企业、单位、商户以及所有缅甸籍务工人员事由:关于无护照工作证、暂住证过期和护照异地补税处罚通知
一根据2018年6月7日财政部部长下发的第188 号关于经济特区的政令;
一根据2018年8月15日计划投资部下发的第1971号关于博胶省经济特区管理办公室组织活动的决定:
一根据2023年9月8日博胶省经济特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外籍劳工管理会议;
现依据相关法律政令做出以下决议:
1、对于无护照外籍务工人员(缅甸籍)工作证和暂住证过期处罚,10日内,给与行政警告:第11日至90日工作证和暂住证分别按50,000基普/天100 泰铁/天处罚,即:工作证和暂住证同时过期合计按100,000基普/天或200 泰/天处罚:过期90日以上一经发现处以7-10 天的行政拘留和 10,000,000 基普罚款,并造送回国。为了给与特区内各企业、单位、商户以及所有无护照缅甸籍务工人员充分整改机会,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有固定工作的无护照缅甸籍务工人员工作证和暂住证过期处罚最高上限为1000春铢。
2、持护照入境的务工人员工作证和暂住证过期处罚按原规定执行,另外对于异地办理工作证和暂住证的人员请与 2023 年9月30日前持护照和居民卡到海关楼一站式5号窗口完成异地签证补交执行,另外对于异地办理工作证和暂住证的人员请与 2023年9月30日前持护照和居民卡到海关楼一站式5号窗口完成异地签证补交个人所得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经查处没收居民卡,并拉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予办理居民卡。
特此通知,请各公司单位/个人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谢谢合作!
金三角经济特区管委会
劳务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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