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改革发展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2023年
全省医保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锚定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规范年”为主题,以五个专项行动带动事业发展,以十件惠民实事守护群众康宁,有效助力健康云南和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一是医保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职工门诊共济改革惠及2136.55万人次,12个州(市)实施“惠民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覆盖741.49万患者,报销费用6.07亿元。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展现新担当。全省基本医保参保4563.39万人,893.38万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实现应保尽保,1.46万名新生儿实现“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7730人次、2555.17万元。
三是“三医联动”打开新局面。落地集采14批次,集采药品总数达到600个,节约采购资金超22亿元。610家医疗机构开展种植牙手术3.2万例,减轻个人负担6741万元。
四是医保基金监管实现新突破。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若干措施》,全省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65万家、参保人2670例,挽回医保基金损失6.56亿元。
五是医保公共服务迈出新步伐。4028.86万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码,424家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医保移动支付,2188家医药机构上线医保“刷脸”支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98.4%,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70%。
会议强调
全省医保系统要瞄定目标、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实现医保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和底气。要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统领、坚持服务好人民、坚持改革和精细化管理、坚持防范风险守牢底线、坚持作风保障和实干担当,努力推动医保事业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
2024年
全省医保工作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医保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提升年”为主题,按照“1551”总体思路,全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防风险、优服务,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聚焦保障提质加快制度定型目标。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严格执行待遇清单制度,完成退休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二是实施强基促稳五个专项行动。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群体,精准分类参保;实施医保服务生育支持政策专项行动,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大力推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实施完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专项行动,明确医用耗材最高支付限价,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平民化”;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万村”,提升农村基本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专项行动,推进医保经办公共服务事项就近申请、一窗受理、系统分办、后台处理、一次办成。
三是落实精细管理实现“五个提升”。推进按病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支付方式改革质量;开展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效益;落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能力;推进医保服务向基层和第三方机构延伸,持续落实异地就医政策,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云南省医保信息平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医保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医保信息化效能。
四是强化政治统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举办全省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开展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表彰,坚决惩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深化“清廉医保”和新时代医保廉洁文化建设,讲好云南医保故事,营造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省直有关部门代表,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州(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22日下午,与会人员还到昆明市西山区前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现场观摩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