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从“好办”向“易办”转变,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普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的通知》,通过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有效破解企业对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问题,更好地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一、什么是“两书同达”
“两书同达”是指,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负责”原则,行政部门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主动告知失信主体该行政处罚将被公示的网站、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帮助失信主体知悉信用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及时通过申请信用修复的方式缩短违法失信信息公示和影响期限,减轻负面影响,帮助经营主体降低失信成本。
二、什么是失信信息和信用修复
失信信息,是指《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三、如何申请信用修复
信用主体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功能模块提出修复申请。
申请网址为: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xfzn/
也可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信用修复“一件事”专区提出修复申请。
申请网址为: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flag=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