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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新发布丨1.08万亿元!云南财政交出“十四五”成绩单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11/24 22:15:03    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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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财政工作专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发布会完整实录可扫描上方海报二维码查看接下来跟小布一起看发布会上的主要内容↓↓↓

“十四五”时期

云南省财政部门

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

扎实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持续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不断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提供坚实保障

总的来说

可以用“五个更加”来概括

↓↓



资源统筹更加有力,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省财政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收入总量稳中有增。“十四五”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预计达到1.08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924.81亿元,增长9.4%;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可达3883.6亿元,比“十三五”时期下降30.7%,和全国保持同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可达11457.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4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可达321.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71.9%。同时,省财政厅深入分析省情特点,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好、承接好、落实好中央政策,前4年中央财政对云南省转移支付规模年均增长5%,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自然灾害防治等资金规模或增幅居全国前列,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支出力度持续增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预计达到3.39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3342.19亿元,增长10.94%。过去4年,省本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规模达到86.6亿元,集中财力将更多“真金白银”投向了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



政策落实更加精准,服务发展积极有为

省财政厅持续完善保障大事要事政策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资金投向上,集中财力加大对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对外开放、扩大内需等重要决策部署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时期,全省农林水支出4572.54亿元、生态环境保护支出1338.93亿元,统筹资金约1738亿元支持加快面向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764.9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4702.08亿元,支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等加快建设。如滇中引水工程,省级财政统筹安排396亿元,推进项目建设,投资完成率达90.34%;安排渝昆高铁云南段省级资金215.12亿元,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尽早通车。


政策体系构建上,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构建“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的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体系,从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产业发展。还制定完善了高质量发展奖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130余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


营商环境优化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在“融信服平台”上线25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帮助解决融资需求40.38万笔、金额达到2832.40亿元,用足用好政府采购、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箱”,让各类经营主体实打实减负担、增后劲。



民生导向更加鲜明,惠民成效可感可及

省财政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加大民生投入。“十四五”时期,全省民生领域支出预计达2.5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均保持在74%左右,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占到民生支出总量的一半以上,学生资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优抚等标准逐步提高。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分别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州(市)级管理,有效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和保障能力。


优化管理服务。持续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1416.96亿元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中,惠及3.74亿人次。同时,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群众办理缴款业务更加便利。创新推出“财政+医保+商保”保险理赔新模式,极大提升就医群众的保险理赔时效。



风险防范更加有序,安全发展良性互动

省财政厅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筑牢财政运行安全底线。


全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明确“三保”保障标准和范围,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对“三保”支出进行全流程监控,实时预警、处置风险,“十四五”时期,省财政厅下达省对下补助预计达1.86万亿元,前4年年均增长3.9%,助力基层运转平稳有序。


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处置应对能力,变被动化解风险为主动防范风险;“十四五”时期,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7745.8亿元,有效维护云南省的政府信誉;用好用足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和措施,有序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全省77.5%的融资平台完成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力缓解。同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防范其他领域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助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促进化债与发展良性互动。



财政改革更加深入,管理效能持续释放

省财政厅坚持把深化财政改革作为财政工作的一条主线,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预算制度改革蹄疾步稳。2022年出台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进一步制定《云南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管理体制。近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8年云南省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在一系列改革推进落实过程中,财政管理绩效不断显现,省财政厅连续3年被财政部评为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税收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税制结构,深入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的同时,结合云南实际,优化实施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助力民族地区、绿色经济发展。


省以下财政体制日益完善。围绕“事谁干、钱谁出”的问题,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搭建了总体方案和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2个领域的改革方案,政府间财政关系更加清晰。同时,推动财力下沉,将水资源税中央留给地方的10%收入全部留给县级,将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等4项税收收入超出2020年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地。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谋划未来五年云南财政改革发展政策举措,科学编制财政“十五五”发展规划,着力加快“五个财政”建设,全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以担当作为、实干实绩奋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财政新贡献。


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一起来看图片

“十四五”期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过渡期,过渡期以来,云南省财政支持巩固衔接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哪些?

过渡期这5年,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财政支持的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更加注重精准投入和严格管理,也更多地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


通过强统筹与促撬动双轮驱动,构建多元保障格局。坚决贯彻“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多渠道做好投入保障。财政资金方面,统筹中央和省、州(市)、县各级资金,全省农林水支出5年累计达4572.54亿元,特别是获得中央衔接资金876.08亿元,规模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安排省级衔接资金394亿元,居各省省级资金规模第一。撬动投资方面,运用“政银担保投”组合工具,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比如,拨付农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14.78亿元,推动省农担公司为15万个项目提供担保直接融资448.83亿元;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6.2亿元,引导保险机构为全省2890余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还向省级投资主体注入33.38亿元项目资本金,撬动各地财政、社会资本等投资210.47亿元参与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更多源头活水。


通过兴产业与促就业双向发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省财政厅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到产业和就业两个紧要处、管用处,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方面,大力支持产业发展。以衔接资金为例,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从2021年的50%、50%分别提高到2025年的61.7%、52%,仅今年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资金已达152.01亿元。同时,还安排资金支持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攻关等重要领域,夯实产业基础、提升全产业链效益。比如昭通的苹果、竹子,文山的三七,保山的小粒咖啡等等,都已经成为老百姓增收致富的产业。另一方面,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比如,2021-2024年,省财政厅将152.72亿元的沪滇帮扶资金的六成用于产业帮扶,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61.3万人;支持深入实施“以工代赈”项目564个,带动7.52万当地民众参与务工,发放劳务报酬7.72亿元;同时,积极支持发放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交通补助、开发相关乡村公益岗位、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等,稳住外出就业规模、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十四五”以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8%,特别是脱贫县农民收入增速连续4年高于全国、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通过严监管与重绩效双管齐下,提高资金使用质效。紧盯涉农资金管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上,着力构建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做到每日监测、每周汇总分析、每旬通报整改,“一竿子插到底”调度到县和县级资金量较大的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实现具体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推动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不断加快。比如,设立了高标准农田资金子账户,实现只要有项目进度资金就100%支付。绩效上,完善涉农资金绩效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全国率先开展地区产业绩效综合评价,还开展了水利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县一业”奖补资金等多项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实施奖优罚劣,促进资金高效运行。2023年和2024年,云南省衔接资金国家绩效评价考核连续两年获得A等次,得到中央奖励资金5.9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从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财政贡献。



云南省财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三个定位”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擘画的宏伟蓝图。省财政厅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保障“三个定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在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方面,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全力保障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根基。“十四五”期间,对全省民族自治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万亿元,这些资金各地可以根据发展需要自主安排使用。下达专项资金3453亿元,支持兴边富民“八大工程”、民族教育、卫生医疗、文化旅游等重点任务建设,推动民族地区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短板,进一步改善沿边地区各族群众生活条件。特别是,建立了多部门资金的统筹保障机制,累计安排资金138亿元,支持边境一线的374个村落全部建成边境幸福村,成为展示国门形象的重要窗口、守土固边的重要载体,经验向全国推广。同时,优化实施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民族地区企业活力。


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方面,构建资金、制度、改革三位一体保障体系,有力推动生态底色更加鲜明厚重。资金方面,“十四五”时期,全省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1338.93亿元,有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湖泊革命”攻坚战,深入推进“绿美云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任务。制度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保障激励并重机制,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等20余项政策,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改革方面,重点实施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比如说,将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测算因素,引导各地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再比如说,持续推进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完成昆明、曲靖等省内5个州(市)建立珠江流域省内横向补偿机制。


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方面,大力支持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促进辐射带动能力越来越强劲。设施联通方面,统筹资金1738亿元,全力支持加快面向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步伐,还安排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物流补助资金,助力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中老铁路“黄金大通道”效应持续放大。贸易畅通方面,统筹资金千亿元,出台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并完善财政体制,支持开放园区、口岸等加快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等加快制度创新、开放发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提升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能力。民心相通方面,积极推动深化人文交流合作,支持睦邻友好开展地方外事活动、“光明行”等援外活动、缔结国际友城等活动,推动更多“小而美”项目落地,助力“好伙伴关系”亲上加亲。



“十四五”时期云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都用于民生,云南财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持续推出一批有力度有温度、可感可及的民生政策,让资金更多、更直接、更有效地用在老百姓身上。归纳起来,就是四个方面。


着力解决群众“急的事”。从关乎国计民生,事关千家万户的就业来说,“十四五”以来,筹措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53.87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还针对就业重点群体,支持打造了就业“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创业载体,促进人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同时,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十四五”期间新发放贷款452.91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和带动就业24.05万人次,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有效释放。在应急救灾方面,建立了财政应急保障协调响应机制,开通资金下达“绿色通道”,确保灾害发生后财政救灾资金能够第一时间到达受灾地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力解决群众“难的事”。最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始终是财政要兜牢的底线,“十四五”以来,筹措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41.13亿元,并稳步提升保障标准,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比如,2025年7月起,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744元/人·月和6720元/人·年,较2020年分别提高16%和49%。又比如,“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0.39亿元,惠及79万名残疾人。同时,还发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8.72亿元,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这些举措,有力地保障了各类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努力解决群众“愁的事”。聚焦“一老一小”,在养老方面,“十四五”以来,筹措安排资金43.95亿元,支持建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00余个,支持运营“老年幸福食堂”760个,完成适老化改造6.9万户,发放高龄津贴,全省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助力家庭缓解养老压力。在生育支持及托育教育方面,积极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和省级生育支持相关政策,2023年以来筹措安排资金50.12亿元,支持各地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育儿补贴和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减轻婴幼儿家庭负担。同时,还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加快建设,实施学前免费教育惠及学生近50万人次,让更多家庭“愿意生”“放心生”。


推进办好群众“盼的事”。更高质量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医疗、更安全的住房等等,都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教育方面,“十四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预计达5994亿元,其中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特别是2023年和2024年,省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每年增加50亿元,有力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在医疗方面,省级财政新增安排200亿元,支持实施两轮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双提升”工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重大项目,推动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惠及更多偏远地区百姓。在住房方面,累计筹措财政补助资金133.5亿元,支持全省建设配售型保障性租赁住房6664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8.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7.06万户,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还支持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镇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惠及群众百万户。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十四五”期间,云南如何推动财政和金融这两大政策协同联动,取得了什么效果?

“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厅积极支持构建“财政+贴息+担保+基金+保险”的财金协同联动服务体系,通过用活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财政+贴息”方面。认真落实设备更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创业担保等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十四五”期间,累计下达贴息资金81.07亿元,推动平均利率降低至3.98%左右,有效降低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近期,省财政厅还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云南省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经办银行范围,推动全省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升级。


在“财政+担保”方面。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健全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拨付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降费奖补资金4.6亿元,撬动金融机构新发放担保贷款257.09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低至0.7%,帮助87.01万户“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纾解融资难题。特别是2022年6月以来,实施农业融资担保“零费率”政策,累计为6754个项目免除担保费1.37亿元,提供融资82.70亿元。同时,今年6月份全面推广“政采贷”,用投标、履约保函替代传统保证金,已支持中小企业获得银行授信1.8亿元、信用担保1亿元,有效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在“财政+基金”方面。支持构建“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的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体系,将过去无偿、分散的财政补助转变为用于政府投资基金出资。目前,规模60亿元的省级引导基金已完成首期注资23亿元,规模5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和30亿元的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已经设立,其他子基金正在加紧推进设立。近期,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首个子基金投资项目落地,预计撬动社会资本3.2亿元。


在“财政+保险”方面。立足高原特色农业特点,在稳步发展水稻、玉米、小麦等大宗农产品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各地聚焦“一县一业”“绿色云品”“十大云药”等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十四五”期间,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6.2亿元,2021-2024年,为全省3006.79万户(次)农户的1.1亿万亩农作物、5175.8万头牲畜、11.62亿亩森林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达到5945.64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放大124倍,积极对冲自然灾害风险。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围绕云南省“十五五”规划,深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联动,创新方式方法,运用好政策工具,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同向发力,不断提升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云南省近期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门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实施?

“五个财政”就是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质效财政的简称。“五个财政”既是目标导向,也是问题导向,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但云南省财政还面临着紧平衡常态化、化债进入高峰期关键期、基层“三保”压力加大等突出问题。云南提出的加快建设“五个财政”,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全省财政发展难题的现实需要和有力抓手。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健康财政”建设方面,着力夯实可持续基础。一方面,加强财政资源和资产的统筹,持续加强和规范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开展国有资产资源起底式清查盘活工作,摸清资产资源情况,激活存量资产资源潜力,把全省“家底”盘清、用活、管好。另一方面,将“量入为出”作为基本原则,完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机制,对基本建设和政府投资规模实施总额控制,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安全财政”建设方面,着力守牢风险底线。兜牢“三保”底线,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和清单制度,建立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对县级财政运行监测,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同时,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助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努力为全省发展减负担、增动能。对违规举债、“三保”落实不到位、财务造假、绩效严重偏离等突出问题,将加大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追责问责力度。


“发展财政”建设方面,着力激活发展动能。经济是财力的源头活水,只有经济强,财力才能大。省财政厅将持续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注重产业培育、招商引资、园区发展等环节中的财源培育和税源涵养,将企业税收贡献度作为衡量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依据。未来几年,还将根据各州(市)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高质量发展情况等因素,给予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推动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


“民生财政”建设方面,着力强化兜底保障。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省财政厅将科学制定民生政策,自觉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将“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有机结合,特别是要重点保障好就业和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解决好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质效财政”建设方面,着力提升治理效能。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全面落实今年出台的零基预算制度体系,在教育、生态环保、工业产业等3个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稳步建立跨部门政策统筹、资金整合、工作协同的联动机制。在资金统筹上,进一步统一预算分配权,减少部门预算“二次分配”,减少资金闲置沉淀。在资金管理上,用好绩效监督手段,评价低的项目坚决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在体制改革上,深化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财政事权和收入划分,一级办好一级的事,上下协力共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内容整理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马正麟 郭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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