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上午7时左右,景洪市大渡岗乡大荒坝村委会东风村民小组(大青树路)发生一起野象伤人致死事件,造成1人死亡。死者名某某,系云南巧家县人,37岁,为大渡岗乡地质队职工。
事件发生后,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大渡岗乡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经调查了解,4月25日6时40分,死者名某某和名某平与暂住在大渡岗乡的毛某军、陈某方四人,骑着三辆摩托车(毛某军和陈某方同骑一辆在第一个,名某某骑在第二个,名某平骑在第三个)自大渡岗乡集镇前往大荒坝村委会勐满村搅拌厂卸水泥,途经东风村民小组(大青树路)时,骑在最前面的毛某军和陈某方发现路的右方有一头野象,驶过以后转头看见骑在第二个的名某某摩托倒在地上,人已不见,骑在第三个的名某平已调转摩托反向驶离。毛某军和陈某方两人随即将摩托车停在路边,从路的左侧进入树林寻找名某某,在离路边约20米处发现名某某扑倒在林地中,此时名某某呼吸微弱,待两人想再次确认时,听见大象的声音,意识到大象还在附近,立即跑出林地向大渡岗乡集镇方向撤离,当二人跑到距离事发点一公里左右方停下来报警。
目前,事故调查和遇难者善后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同时,为确保当地群众的人身安全,工作组安排人员加强了对肇事野象活动的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知附近村民提高警惕,防止大象伤人事件再次发生。
景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