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西双版纳州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 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 被征地农民。
以上条件满足1条即可。
(二)其他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 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做事认真、细致,有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准确填写《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证明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需到户籍所在地做就业困难认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并附两寸免冠照片,到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或向电子邮箱投送简历。
联 系 人:何 娅
联系电话:0691-2122317
电子邮箱:zfgwjgdw@163.com
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416(景洪市民航路34号)
三、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