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西双版纳州内留学回国在滇创业人员开展2025年度省级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报人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学习1年以上,或具有1年(含)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及我省重点发展行业领域优先支持;(四)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六)企业在滇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且注册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带动不少于5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七)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八)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诚信守法,无犯罪记录。申报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资助。已获得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省级创业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不纳入本计划支持范围。本年度入选本计划人员以后年度不再重复支持。
三线上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后在信息平台“留学来滇”栏目选择“留创计划”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属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
相关操作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中下载“留创计划申报操作指南”。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二)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s://hrss.yn.gov.cn/zjgl/,逐级对申报人及其创业项目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征求公安、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税务、统战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691-2130953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要求
对隐瞒事实、虚构或伪造相关材料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资助的申报人,取消资助并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不符合省级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可按照以下条件申报州级创业支持项目: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以享受实际利率为LPR+53BPs(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主体属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23年12月20日后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3年内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可以享受利率为LPR±20BP(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的贷款政策。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详情咨询:
景洪市0691-2565680,
勐海县0691-5121931,
勐腊县0691-8122192。
附件1: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