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促进创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创业者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导师,组建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原则
(一)自愿原则。应聘者需基于自愿提交书面申请,承诺投入时间和精力,为创业者和创业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专家评审等服务。
(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信息,广泛征集人选,严格按条件择优选聘。二征集对象
(一)征集范围
1.成功创业者:在传统行业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具有成功创业经历并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者。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扶持、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奖项者优先;2.企业及机构专业人士: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及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专业人士;3.教研学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4.金融专家:银行、风投公司等金融机构中从事投融资运作的专家;5.政策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6.孵化运营负责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层或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7.其他人才:在创业服务领域具有相关特长的社会人士。(二)征集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3.热心公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乐于分享创业经历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4.逻辑思维清晰,语言表达及沟通引导能力强;5.在创业创新领域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或服务经历;6.自愿履行导师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三征集时间
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
四征集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选拔推荐、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符合征集条件的人员可于8月15日前自愿填写《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库导师志愿服务承诺书》(附件2),并准备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聘者本人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荣誉证书、专业能力相关佐证材料等),向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有关单位申请报名,在职人员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社会人士可直接通过电子邮箱(bnldjy@163.com)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各单位推荐的导师人选资格、报名资料进行复核,择优聘任,结果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向社会公布,聘期三年,期满可续聘。
五服务管理
(一)服务宗旨
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起并管理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库,导师秉持“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扶持创业”宗旨,自愿为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指导服务,推动全州创业就业高质量发展。(二)服务对象重点服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并为城乡各类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创业主体经营者及创业载体提供指导。导师与服务对象基于自愿原则建立服务关系。导师依据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及个人专业知识与经验,提供政策推介、咨询服务、“手把手”帮扶等,所提意见仅供参考,导师不对项目盈亏承担任何责任。(三)服务内容1. 结对帮扶。深入各类创业载体和高校挖掘意向创业者及初创主体,建立“手把手”长期伙伴关系,提供全流程、陪伴式成长帮扶和跟踪指导。创业载体和高校应确保向载体内的各类创业主体公布结对导师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统一组织开展创业服务。2. 政策推介。通过创业沙龙、圆桌对话等方式,精准推介创业主体所需掌握的政策措施,解读新形势下创业就业政策要点,促使创业者充分享受政策红利。3. 释疑解难。通过实地调研、咨询指导等方式,及时掌握创业主体面临的难题,针对性匹配导师答疑解惑,帮助创业者认识问题、谋划对策、纾困解难。4. 投融资对接。充分发挥连接投资人与创业者的桥梁作用,匹配投融资双方的资源和需求,打破信息壁垒,为创业者提供点对点融资机会。(四)导师的权利与义务1. 导师享有下列权利。对导师库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献计献策;自愿加入、自愿退出。2. 导师应履行下列义务。服从组织管理,提供力所能及的创业咨询指导服务,每年为州内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不少于1次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定期报告创业服务情况,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公共创业评审;完成其他相关创业指导工作。(五)退出机制1. 自愿退出。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公示退出。2. 劝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可移出导师队伍并公示:一年内累计3次不接受创业服务任务;不履行导师义务;以导师名义从事与创业服务无关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服务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不能公平公正履职;存在重大投诉举报且经查属实;其他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3. 其他应当退出的情况。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调离原有工作岗位等。六工作要求
征集创业导师是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的关键举措,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创业、营造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周密组织,秉持客观公正、好中选优原则,推荐真正能为创业者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全方位公益性服务的导师,持续优化全州创业指导团队,全面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罕心玥0691-2141051电子邮箱:bnldjy@163.com
附件1: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推荐表
附件2: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库导师志愿服务承诺书
附件3:西双版纳州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