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
就业见习岗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简称“州检测院”),加挂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是州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州特种设备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粮油产品、食品和农产品、工业产品检测,科研技术创新及标准制修订等重要职责。根据见习基地管理规定及检验检测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基地学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的条件:
1.必备条件(须全部满足)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
(2)以往在云南省内参加就业见习未满3次、总见习时长未满9个月的人员;
(3)全日制非在籍(含保留学籍)学生;
(4)未就业(含灵活就业)人员;
(5)在云南省内登记失业(求职)人员。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7)心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选择条件(须满足其中1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记录,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
(2)16-24周岁失业青年。自然年龄在16至24周岁时间内。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二、工资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10日(工作日)8: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25号西双版纳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二楼202办公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签字按手印)、个人征信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高中起点应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位证、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现场提交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或资格审核不通过。
注:失业登记可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去往户口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失业登记;也可线上微信小程序搜索“就业彩云南”小程序中的个人失业登记办理。
(二)资格审核。西双版纳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小组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是否进入面试以西双版纳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小组通知为准。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取考官的平均分计为综合测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仍无法确定的,由西双版纳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小组讨论决定。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所有岗位拟聘人员均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有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招聘岗位面谈成绩排名拟录用并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录用。见习期为3-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岗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见习合格证明”。对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经西双版纳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批准后可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为编外人员。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3.未尽事宜请咨询办公室:0691-2227899,州纪委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691-229550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