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景洪市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状态有效,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岗位要求
1.辅助性岗位2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主要从事文书整理工作。
2.综合性岗位2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主要从事文稿处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岗位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
1. 现场报名:请有意者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低保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前往景洪市嘎兰中路5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9室现场报名。
2.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邮箱45544783@qq.com(邮箱标题请注明“公益性岗位报名+姓名”)。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资格审核,严格对照招聘条件筛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环节人员,通过电话逐一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导致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五)聘用
综合面试表现、资格核查及个人综合情况,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应发工资2850元/月,个人社保部分依法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及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信息相符;
2.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所填专业名称需与毕业证登记专业完全一致,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行承担;
3.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4.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等费用,谨防诈骗。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2585631、13988128186
联系地址:景洪市嘎兰中路5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