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总理下达第50号《关于成立总理助理委员会》决定。
总理决定:
第一条:任命诸企业家为总理助理,名单如下:
1.乌迭·素万那翁先生,老挝贸易公司总经理、贝斯文登旅馆总经理、福吉餐馆总经理。
2.宋通·蓬马季先生,老挝啤酒公司董事。
3.占通·西提塞先生,老挝石油公司董事会主席、老挝西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4.瓦利·维莎蓬女士,澜沧安克利夫公司董事、加色拿万象国际医院副董事。
5.蓬萨瓦·塞纳潘先生,蓬萨塔维建筑·道路·住宅·灌溉有限公司董事。
6.伊噶蓬·帕皮他先生,JDB合作发展银行董事。
7.波里提贡·蓬马萨先生,AIF 公司管理董事。
第二条:总理助理职权
根据2020年4月20日下达的《第31号总理令》的职权规定,为总理工作提供帮助。
第三条:执行
以上被任命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决定内容。
第四条:生效
本决定自签章日起正式生效。
总理潘坎·维帕万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