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老两国代表在实地调研了中老磨憨-磨丁两国边境情况后,在磨憨经济开发区举行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框架商议工作会。会上,中国商务部外资司副巡视员曹宏瑛详细介绍了中老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合作区建设选址和面积、合作模式、合作领域与内容、管理机构、产业规划、发展政策与措施、监管合作、法律保障和维护安全、争议解决、方案的生效、终止与修改等内容,共计十一条。会议就中老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框架的细节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老挝国家经济特区专区管委会、老挝计划投资部、老挝外交部、老挝交通部、老挝工贸部、老挝中老合作办、老挝国际关系合作办、老挝磨丁经济专区及中国商务部、云南省商务厅、西双版纳州政府、磨憨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参会。
据悉,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建设探索始于2009年,云南省编制《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商务部,2010年,中国磨憨经济开发区与老挝磨丁经济特区签订《中国磨憨-老挝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框架性协议》,并成立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交流会晤机制;2011年国务院出台桥头堡文件,明确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2012年云南省和南塔省正式组建“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联合工作组”并召开了联合工作组的第一次会议;2013年《西双版纳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2013-2020)》通过国家相关部委专家评审,同时,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支持西双版纳州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给予磨憨政策支持,同年,云南省与老挝国家经济特区管委会正式签署《关于加快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合作备忘录》;2014年6月,中国商务部与老挝国家经济特区管委会在两国副总理的见证下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经济特区和经济专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正式纳入中老两国国家层面项目开启推动。目前,磨憨、磨丁两个经济开发区(专区)“不等不靠”,努力加强建设发展,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条件优越,口岸经济繁荣,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项目的推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