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关爱、关心,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为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而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民生项目建设,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理念,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央预算安排的2020—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58个项目评估督导。其中,2020年度,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41亿元,安排262个项目,拉动形成总投资479亿元;2021年度,下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22亿元,安排96个项目,拉动形成总投资212亿元。
通过切实发挥发改系统评估督导力量,曾先后组织完成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和两轮核实整改工作,对推进不理想、投资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验收不及时、填报不真实、监管不给力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截至目前,问题项目由310个下降至87个,下降率71.93%,问题由987个减少下降为134个,下降率86.42%。今年2月28日,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奖励公示名单。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通过持续不断的跟踪推进项目落实,有力促进了我省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为抓投资、保民生、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有力推动了城市居住环境改善,切实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