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关于在全州涉林场所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西林发〔2015〕13号)要求,为吸取3月4日发生在昆明市官渡区东盟丰商贸中心火灾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区实际, 2015年6月19日,由区林业局牵头,会同磨憨消防中队、磨憨工商分局、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尚勇派出所、磨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涉林场所展开了消防安全专项清理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组按照涉林场所100%全覆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经营、仓储、中转、家具销售点等46家涉林场所进行了排查整治。
一是对涉林场所单位和个人的营业执照、木材加工、收购销售许可证是否齐及是否年检进行了检查,没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得私自加工与销售木材制品。二是全面检查消防安全设备,检查中发现如下情况:⑴、可燃物与易燃物未进行分隔;⑵、厂房与员工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⑶、员工不懂使用灭火器;⑷、堆放易燃易爆物的场所使用明火;⑸、厂房照明灯使用热光源;⑹、灭火器摆放位置不合理;⑺、电路排线不规范;⑻、建设消防通道;⑼、物品遮挡灭火器等。三是将隐患排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在查处隐患不留死角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考查员工防火灭火应知应会情况,如现场询问员工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如何进行应急处置。四是抽查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消防演练等。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9起,下达整改意见9起,进一步巩固了第一阶段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
通过检查督促各涉林单位进一步规范制度化管理,增强了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员工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可靠,使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