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财政厅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助力推动省级1500个重大项目和149个“重中之重”项目尽快落实落地。
扎实做好重大项目资金前置审核
建立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库,搭建“政策一项目”的预算管理结构,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按照支出依据、执行起始时间、财政补助政策及标准、支持方式等要素,实行信息化、清单化管理,建立分部门、分领域项目排序机制,从预算编制源头提升重大项目支持精准度。为确保财政支持重大项目更加聚焦,省财政厅对现有财政支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除按政策标准测算的基本民生资金及与中央配套资金外,对政策到期、一次性项目、没有政策依据的项目进行甄别,整合同类项,该退出的坚决退出。
及时分配下达重大项目资金
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下达,并及时落到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后,对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7个工作日内下达本级有关部门,尚未明确到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原则上在接到财政专项资金后30日内正式下达。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已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8.3亿元,重点支持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已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25.2亿元,支持弥勒至楚雄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国道景洪至勐腊段改扩建、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国家综合枢纽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重大项目建设;已下达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44.6亿元,支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的重大项目资金做到应下尽下,截至目前,已下达高速公路建设资金70亿元,支持我省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建设;已下达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9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已下达上海援滇专项资金38.1亿元,支持沪滇协作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交流培训等项目建设;已下达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我省铁路网建设;已下达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7.3亿元,支持我省国省干线养护及农村道路建设和维护;已下达兴水润滇资本金10.4亿元,支持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重大项目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及时跟进资金末端拨付和使用情况,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省级尚未下达的重大项目资金,省财政厅适时进行通报,点对点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全程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重大项目资金日常管理,跟踪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纪律严明。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强化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建立重大项目资金动态监测机制,实时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支出进度。搭建全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省级部门重点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全覆盖。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选取50个省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和省级预算重点绩效监控结果,对目标不清晰、支出不合理的项目调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出台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按照中央补助、年初预算、政府债券等不同类型资金支出特点,分类分项合理设置每个考核节点执行进度目标值,按季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进行考核通报,督促部门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于重大项目支出进度慢于序时进度的部门,省财政厅将按照下达金额和塌目标进度情况,收回相关项目资金,并将执行进度与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