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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文旅厅:禁止进口该类工艺品,违者罚款,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4/8/21 11:24:31    来源:老挝通 来源|老挝发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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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理和监督从国外进口的佛像及佛像周边制品在万象境内的流通;为弘扬老挝工匠的工艺水平,推动万象乃至民族内独特的佛像和老挝功德图案艺术形式成为老挝独有的艺术文化符号。

万象新闻文化旅游厅发布如下通知:1、从国外进口佛像的条件。1. 1 有意申请从国外进口佛像和圣物的个人和法人必须在万象新闻文化旅游厅购买表格进行申请。1.2 在进口前 2 周内提交从国外进口佛像和圣物的许可申请。如果不遵照执行,将不予考虑。1.3 允许个人和法人申请许可从国外进口其独有的佛像和功德,或者从国外取得老挝佛像和功德的模型,以便将其带入万象。
2、禁止项2.1 未经万象新闻文化旅游厅许可,严禁从境外进口佛像及圣物;2.2 根据老挝的法律和习俗,严禁从国外进口带有不正确语言和符号的佛像和圣物;2.3 不得从事任何其他违反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3、惩罚措施3.1 首次违反,教育并罚款 3,000,000-5,000,000 基普;3.2 再次违反,第二次教育并罚款 5,000,000-10,000,000 基普;3.3 第三次,则再次教育培训,并处以10,000,000至15,000,000基普的罚款,并根据老挝相关法律法规将违法者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非法进口的佛像,违法者必须承担所有费用以及处理相关物品以将其退回进口国。
特此通知,请万象内法人、个人、组织遵照执行。


编译|老挝通 来源|老挝发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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