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动态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勐海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388800061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开发区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开发区动态 > 开发区动态 > 全文

老挝国会向媒体通报多项重要决议与指导意见 原创 老挝资讯网 老中商业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8/6 15:12:22    来源:老挝国家广播电台、老挝资讯网
分享到:
<%=mycom.ComName %>

老挝资讯网万象报道,2025年8月5日,老挝国会副主席、国会法律与立法研究指导委员会主任占伦·乔帕吉向媒体通报了老挝国会常务委员会近期通过的多项重要决议与指导意见,旨在让民主共和制下的各政治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知晓并切实贯彻执行。


此次发布的文件包括:

第197/CPC号决议(2025年7月22日)

第203/CPC号决议(2025年7月30日)

第204/CPC号决议(2025年7月30日)

第16/CPC号指导意见(2025年7月11日)

1. 关于法律条款引用格式的标准化(第197/CPC号决议)

占伦·乔帕吉副主席详细阐述了第197/CPC号决议的背景和内容。该决议旨在规范国家公文中对法律条款的引用方式,确保其严谨性和明确性。

决议指出,以往在公文中引用法律依据时,无论是先写法律名称再写具体条款(从一般到具体),还是先写条款再写法律名称(从具体到一般,符合哲学原则),两种方式均有效且可行。然而,委员会认为先写法律条款再写法律名称的方式,能够更精确、清晰地指明法律依据。

因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要求,自即日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治体系内的所有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该决议。这意味着,所有国家公文的法律依据部分,必须先写明具体法律条款,后写法律名称,无需写明章节和部分

同时,决议建议政府指导内政部等相关部委,根据此决议修订其2021年3月9日发布的第02/PN号指导意见(关于法律文书的执行),确保其与第197/CPC号决议保持一致。

2. 关于国徽着色与稻穗顶端设计的调整(第203/CPC号决议)

占伦·乔帕吉副主席介绍了第203/CPC号决议的缘由。该决议旨在规范国徽的着色(特别是金色使用)和调整稻穗顶端设计,确保全国范围内严格、统一地执行《2025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14条的规定。

决议回顾了历次宪法(1991年第76条、2003年第90条、2015年第111条、2025年第114条)对国徽的明确规定:国徽为圆形,底部为半齿轮和红色绶带,上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两侧环绕着金色稻穗,呈满月状;红色绶带书写“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昌盛”。此前三次宪法修订均未更改关于国徽核心要素(包括颜色)的规定,也从未规定在国徽上使用金色。在国徽上使用金色虽有其重要象征意义,但可能淡化宪法规定的国徽固有标志和颜色。

此外,委员会注意到稻穗顶端部分可能遮挡了作为老挝各族人民敬仰的庄严神圣象征——塔銮的形象。为使塔銮图案更加清晰醒目,国会常务委员会特此通过第203/CPC号决议,对国徽的着色(特别是金色应用范围)进行了规范,并明确要求调整稻穗顶端设计,确保其不遮挡塔銮图像

3. 关于确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日及届次(第204/CPC号决议)

占伦·乔帕吉副主席说明了第204/CPC号决议的目的。该决议旨在正式确认1978年8月4日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日。

同时,决议规定当前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为第四届。这一届次的确定是为了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日(1978年8月4日)保持一致,符合其自1975年以来在国家的创建和实际运作中的历史轨迹。

4. 关于庆祝国家宪法日34周年暨宣传《2025年宪法》的指导意见(第16/CPC号指导意见)

第16/CPC号指导意见旨在弘扬庆祝宪法颁布实施日(即国家宪法日)的传统。今年正值国家宪法日34周年,且恰逢《2025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修订取得重要成功之际。

因此,今年的庆祝活动将与宣传普及《2025年宪法》的修订内容紧密结合。目的是让全党、干部-公务员、军人、警察、工人、农民、学生、公私部门企业家、老挝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老挝投资者、老挝各族人民、人民民主政治体系内的所有组织以及海外老挝同胞都能充分知晓。旨在共同提升尊崇和执行宪法的意识,增强团结统一,以保卫和建设国家,迈向繁荣昌盛。

来源|老挝国家广播电台、老挝资讯网


上一篇: 云南省委书记王宁的三封回信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条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