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市场”税款代征点开设基本情况
2018年6月8日,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寸敏带队,州商务局、原州国税、州地税(现州税务局)、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调研小组,到磨憨口岸就边民互市贸易“二级市场”税款代征点进行现场调研。经实地调研决定,在磨憨口岸设立边民互市税款代征点,为方便边民,将磨憨边民互市贸易“二级市场”税款代征点设置在西双版纳中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磨憨物流仓储区大门口旁,相关工作由中国邮政云南省勐腊分公司负责。
根据要求,2018年7月5日由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磨憨口岸边民互市贸易“二级市场”实施方案(试行)》(腊试管发﹝2018﹞15号)至各有关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目标。
(二)“二级市场”交易结算完成情况
2018年7月31日,税款代征点已完成相关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等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8月6日,完成代征税收共6笔(其中代理报关费3张,运输费1笔,装卸费1笔,清洁费1笔),边民互市“二级市场”税收目前暂未收到(详见开票明细表)。
开票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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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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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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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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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金额
(含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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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国税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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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地税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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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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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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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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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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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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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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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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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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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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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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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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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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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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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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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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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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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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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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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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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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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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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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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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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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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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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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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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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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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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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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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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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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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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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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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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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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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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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温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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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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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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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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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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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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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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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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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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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部门要求,已明确代开发票种类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征税对象为辖区内发生临时经营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等业务需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包括其他个人(自然)和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组织及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应税业务范围包括纳税人发生临时经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