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圆满落下帷幕。老挝党中央委员们共同进行了高度负责的研究和讨论,发扬民主和创造力,达成一致,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并提出了若干指导方针,主要包括:
会议通过了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这将成为中央委员会未来五年任期的行动纲领,同时也是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制定行动计划和工作重点的依据。
会议通过了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方法,要求各位党中央委员抓紧改进和完善各自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式,使其更加协调;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明确的预期水平;要详细、明确地进行分工和落实责任;要善于有效利用机制和干部;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避免出现只有党委书记专权独断地决定问题的情况。
会议对第十个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指导意见,以便政府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并有效组织实施。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市委书记/省委书记与万象市长/省长(作为省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以及县委书记与县长之间的角色、职权和关系,必须确保其体现民主性,不相互逾越权限;省委书记作为省人民议会主席,有责任严格、坚决和透明地监督地方行政机构的履职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方抓紧按照既定计划完成村的设立工作,最迟在2027年年中前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并投入运行,以确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主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将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深入全面地传达到基层。
要继续完善乡镇一级组织,明确乡镇与县的责任分工,使乡镇成为全面强大的社区组织,领导村级的发展。
要发挥中央理论委员会、国家政治行政学院、各研究机构、国立大学等的作用,参与研究战略性问题,制定和完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和吸取经验教训工作。各位中央委员、省委书记要系统地监督、检查地方的各项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决议、命令、法律法规,同时着力解决阻碍生产、经营、土地和自然资源竞标、租赁、特许经营的瓶颈以及发生的各种消极现象。同时,要检查所管理干部的履职情况,防止其违反纪律和法律,发现并鼓励好人、能人和实干者。
根据新时期的政治任务要求,会议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委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分工和任务分配,以负责各部门和地方的各项工作,指导党和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借此机会,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伦·西苏里同志着重强调了若干问题,请各位中央委员组织传达贯彻并集中力量高效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继续指导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的组织传达贯彻工作,要做到"迅速、有重点、方向正确、切实可行"。
二、全面、周全、紧凑地指导第十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省级人民议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和召开工作。
三、指导第十届政府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责成新一届政府继续研究按精简、合理、高效的方向完善政府机构,符合"中央负责宏观,增加地方责任和自主权"的方针。"政治局希望成为一个稳固、高度团结的团队,着力携手解决第十一届任期内遗留的问题,要继续解决那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并按照我们所说的方向实现新的突破。"
四、指导老挝建国阵线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工作,确保取得圆满成功,在新条件下推动阵线工作领域的革新路线向纵深发展。
五、继续指导部分中央党委的代表大会、各专题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如组织工作、检查工作、办公厅工作、媒体工作、基层政治建设、农村发展与扶贫工作以及"三建"工作等。
六、指导继续大力推动爱国竞赛和发展运动,使之更强劲、广泛、全面和持续,创造出比以往更加积极的变化,在生产-经营竞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经济方面树立优秀榜样,不断提高自立自强、自我巩固的能力。
通伦总书记还对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深入研讨战略优先课题。其中,要研究并制定关于将全面农村发展与扶贫工作宣布为国家议程的详细计划。
在地区和国际环境紧张、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在老挝即将摆脱最不发达国家地位的条件下,必须继续指导对外工作,使其更加有力、更加主动、更具进取态势,能够为保卫和发展老挝国家创造有利环境。
通伦·西苏里总书记相信,各位党中央委员将团结一致,不断发扬革命精神以及老挝人革党和老挝人革党的领导核心的光荣传统和本色,以胜利的姿态将老挝人革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贯彻落实到实际运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