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关累港水域附近作业的外籍沙船有增多趋势。这些船舶船况较差,船员对四国通航协定和中国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给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为维护国界河流通航秩序,关累海事处积极行动,主动服务,采取措施加强关累外籍沙船管理。
一是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由关累海事处值班人员召集外籍沙船船主及船长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中方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我有关海事和边境管理规定,要求其在中方水域航行作业时,必须遵守我国有关船舶、船员、防污染有关法律规定,服从我国海事管理机构管理。
二是发放告知书。告知航行于中缅界河的外籍沙船,要按照《澜沧江—湄公河四国商船通航协定》《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规定,自觉遵守共同航行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根据自身船舶的安全性能和装载能力,合理装载,合理配足船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要求,办理进出口许可。航经关累码头和界河村寨时注意瞭望、减速通过,在和他船相遇时按相关规定会船。航行作业中不得有污染水域的行为发生,禁止向江中排放油污,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不得在界河内进行炸鱼、毒鱼、淘金、采沙、超标排污,或者在界河中的沙洲、岛屿上砍伐树木、挖沙取石。不得在界河上私开渡口、私设码头。共同维护好澜沧江—湄公河航道安全,不得有危害航道安全的行为。
三是实行船舶备案管理。要求在关累港水域作业的外籍沙船携船舶相关证书到关累海事处备案,备案后实行船舶进出口岸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