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450年公路上发生了一场“车祸”,有一头牛在公路上撞死了,车主“肇事逃逸”。(图中的车辆均为路过往来车辆,不是撞死牛的车)
这则新闻在网上发布后,有很多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些人见了照片,觉得车主有一定的责任,毕竟动物不懂交通规则;有些人指责牛的主人不负责任......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们的观点吧!
大意:修车的费用呢?牛主人不负责吗?可怜车主还要花钱修车,花钱消灾,要怪就怪牛主人没看好牛。
大意:牛主人负全责!车主没追究牛主人责任真善良。这是公路不是牧场!
大意:如果车主聪明,就应该等一下,这样他们就能吃到免费的牛肉,还能收到修车的费用,公路是车跑的,不是给牛跑的。
大意:牛主人应该赔偿给车主损失,而不是车主赔偿给牛主人损失,公路不是牧场。车主没有停下来找牛主人赔偿损失已经很够意思了。
大意:虽然为事故中的牛感到难过,但是,法律上来讲,就是牛主人错了。
大意:全是牛的错。
大意:我个人为牛感到难过,也明白公路是公路,但是很多司机可以选择放慢速度,但他们没有。有些司机看到有动物在马路上,他们会放慢速度,让动物过马路,而有的司机不是,相反他们还会故意撞动物。法律也说了,要保护动物,都有两面可言。
大意:很多人都说是牛错了,但我觉得是撞牛的人错了。因为牛不知道不可以在公路上来回走动,他们只知道寻找食物,填饱肚子。他们不像我们知道这些规则,牛没有驾照。
大意:牛只知道饿了,要找食物吃,其他什么都不知道。是牛主人错了,没有看好他的牛。讲法律,是牛(牛主人)错了,因为公路不是放牛的地方。如果车撞坏了,一头牛都不够修的。
大意:道路交通法第11条 动物管理规定:
不允许在公路上放牧。
经过公路赶动物需要有管理人且必须根据交通规则进行协商。
如因动物发生事故,动物的主人或管理人必须按照合同和非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来源 | 老挝资讯网综合Tonamcha News等报道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