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时报》消息,从 7 月 30 日开始,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11 家公司进出口货物将不再需要海关部门的税收特权证书。
根据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将在 11 家老挝公司中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试点计划。财政部海关司根据《东盟货物贸易协定》或表格 D 在该国的主要边境口岸批准了特殊关税,包括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的税法第 27 条(修正案)中概述的税收细节。涉及的公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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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婉妮家居中心大众公司
-老挝啤酒厂有限公司
-本田新晶盛有限公司
-老挝可口可乐装瓶有限公司
-老挝福特城有限公司
-速递食品集团老挝有限公司
-老挝移动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利华服务(老挝)有限公司
-TIPCO沥青老挝有限公司
-丰田老挝有限公司
-CI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根据东盟货物贸易协定分配给这些公司的特殊关税是暂时的,正在试验中。过境官员将向海关报告试点计划的结果,以供评估和日后完善。
试点涉及的货物不包括机械、车辆、燃料、酒类或烟草。
属于授权经济运营商(AEO)计划成员的公司将在AEO标准下的贸易和货物进出口方面获得特殊权利,以确保贸易安全并严格遵守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法规。海关部门促进了 AEO 公司的成员资格,这促进了海关官员和企业家之间的合作。
参与公司被要求回答关于其业务运营的 26 个问题,涉及其结构、人力资源管理、执法、财务和账户管理、IT 设备的使用以及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授权经济运营商的概念旨在促进和改进海关申报和清关程序。它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得到广泛和成功的使用,尤其是在欧盟。
在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的协助下,老挝的 AEO 计划于 2019 年 4 月获得批准。
来源 | 万象时报
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