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大专项+任务清单”统筹整合管理模式。
持续调整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
在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大对资金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归并整合,深化“大专项”改革。在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时,比照中央要求,进一步明晰约束性和指导性任务年度清单,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州市、县级任务数量,避免“层层加码”,合理增加指导性任务数量和规模,建立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做到约束性任务“有进有退”、切实放权。
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打造资金整合平台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资金统筹为抓手,聚焦种子、耕地、特色优势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打造资金统筹整合平台。积极探索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和使用方式,着力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加快形成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格局。
上下联动、依法依规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三农”投入责任,严禁通过整合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抵消地方财政支出责任,避免对“三农”投入形成挤出效应。及时准确传递中央文件精神,充分利用调研、会议等时机,加大对基层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力度,提高基层落实政策执行力,坚决避免不敢整、假整合、乱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