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农合部农业技术厅厅长瑟琳素日前在北京与中国海关总署就协商泰国对中国出口的各种植物产品进行会晤。过去,按照中方的相关规定,出口到中国的大米生产商和加工商必须在中国海关总署注册,并由泰国农业技术厅按照中方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泰方向中方提交名单进行审核,中方再派员赴泰进行实地考察。
本次会议,中方宣布将改用新的审核模式,加快泰国大米生产商和加工商的注册。中方将仅仅接受并公布符合中方相关规定的泰国大米生产商和加工商名单。此外,会议上还讨论了中国自泰国进口新鲜水果的议题。每年泰国对中国出口水果不低于100亿泰铢。两国同意互换名单、果园和新鲜水果包装厂信息。
中国是泰国稻米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每年出口额超过140亿泰铢。另外,泰国出口到中国有5种水果,分别是:芒果、榴莲、龙眼、荔枝和山竹。
目前泰国第一批在中国海关总署注册备案的商家共有49家,同时第二批正在等候中方的审核过程。
来源:编译自《曼谷商报》2019年7月5日,原标题《与中国磋商关于支持泰国大米出口商》,文章内容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