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筹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8亿元,确保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圆满完成,有力推动了我省地方就业结构和就业质量显著优化。
一、规范资金管理。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拨付程序以及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健全工作机制。结合云南省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供应的要求、就业市场用工需求特点、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等实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更新调整职业培训工种目录,满足劳动者的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职业培训工种数量从2019年的410个增加到2021年的818个,增幅达50%。同时,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调剂制度,从省级资金中对州市进行资金调剂和激励补助,调动州市职业培训积极性。
三、培训全员覆盖。全力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岗前、在岗安全技能、转岗转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等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等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三年累计培训328万人次,完成150万人次目标任务的219.26%,其中培训企业职工达108万人次,培训脱贫人口达109万人次,培训农村转移劳动者达89万人次,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13万人次,培训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达9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