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新发展格局的能源支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指导有关方面做好2021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健全,签约履约率稳步提升,切实发挥了煤炭供应“压舱石”的作用。“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保障全国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煤炭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有关各方提高大局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保障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产运需有关方面要加强衔接,坚持“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提高签约比例,鼓励签订3年及以上的中长期合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不断规范履约行为,推动提高履约水平。有关方面要做好签约数据汇总、铁路运力衔接、履约信息报送等工作,为合同签订履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