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工贸部出台了天然木制品对外出口指导意见,为了推动木材生产加工成商品,加大对木材来源的监管,按规章制度进行,并为在全国范围内天然木材出口的条件、程序、方法和措施创造有利和统一的条件。
老挝工贸部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向国外出口天然木制品的第 0332号文件,天然木制品出口是指使用天然原料加工成产品的木制品的出口,按照国家工贸部各时期批准颁布的《出口木制品清单》的标准协议出口,木材树种的鉴定应当按照农林部各时期批准的木材名录Ⅰ、Ⅱ、Ⅲ类的鉴定协议。
想出口天然木制品者,须向省、市工贸厅提交下列文件:01
天然木制品出口许可证草,按进出口局规定的完整格式打印;
02
根据进出口局规定的完整资料打印表格,起草天然木材清单;
03
有效的木材出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请或变更时);
04
有效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首次备案或变更时);
05
工业、手工业厂内生产的木制品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或变更时);
06
木材原产地证明资料;
07
确认义务转让证明资料;
08
与国外买家的木材贸易证明资料。
来源 | 老挝资讯网
综合laotradeportal报道
编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