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张静容
解读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数据
1-11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792.07亿元,同比下降4.2%,降幅较1-10月收窄0.6个百分点,全省消费市场复苏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其中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7%,市场销售连续4个月实现月度同比正增长。
1-11月全省消费品市场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城乡市场持续复苏。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全省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658.99亿元,同比下降4.3%;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133.08亿元,同比下降3.9%。城乡市场降幅较1-10月分别收窄0.5和0.6个百分点。
二是商品零售持续回升,餐饮收入明显改善。按消费类型分,1-11月全省实现商品零售7641.19亿元,同比下降3.1%,降幅较1-10月收窄0.4个百分点;实现餐饮收入1150.88亿元,同比下降11.1%,降幅较1-10月收窄1.3个百分点。
三是线上消费热度不减,线下消费稳步复苏。1-11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3.8%,外卖送餐服务收入是去年同期的4.1倍;在限额以上单位有店铺零售中,以专卖店、百货店和专业店为代表的传统零售业态,1-11月零售额降幅较1-10月分别收窄0.8、0.4和0.3个百分点。
四是商品销售持续改善。1-11月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3%,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0%;智能家电、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等智能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22.7%、18.1%和23.0%;在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带动下,消费品市场占比较大的汽车类商品销售显著回暖,降幅较1-10月收窄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