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财政厅积极谋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质增效。
一、以强化绩效目标编制为基础
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指导,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财政部门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水平,加强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既满足考核评价需要,又切实可行。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抓手
积极开展2019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从政策执行、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拨付实效、使用管理等方面深究细查。开展线上评价审核,依托“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区)上报数据,会同各级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复核资金收付款凭证,实现绩效评价州(市)全覆盖。深入48个县(市、区)的金融机构随机抽取1508笔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实地评价,通过调阅各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台账,抽查各种贷款类型的贷款资料,进行“穿透式”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为导向
2019年度省财政厅共计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2414.97万元,全省共扶持创业8.54万人(含小微企业213户),带动(吸纳)就业22.73万人,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25.18亿元,全省3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家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享受到定向费用补助政策优惠。通过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印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州(市)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着力规范管理工作,对照问题逐一剖析逐项销号,强化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