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4日发布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专家认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地方债发行渠道,更好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
通知要求,通过柜台发行的地方债以中短期为主,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具有本地区特点、项目收益较高的债券,期限方面优先考虑安排5年期以下(含5年期)债券。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原则上已开展过的地区2021年安排柜台发行应不少于两次,确保已建立起来的发行渠道持续畅通,未开展过的地区应至少安排一次。
自2019年试点以来,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8月,广东、浙江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地方债23.3亿元,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内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个人投资者认购踊跃。
2020年,各地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525亿元,完成下达债务限额的96.2%。其中,一般债券9506亿元,完成97%;专项债券36019亿元,完成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