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的原则,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资金保障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有力促进文化遗产繁荣发展。
“十四五”以来,省级财政统筹安排7.43亿元支持文物非遗保护工作,主要用于文物建筑保护修缮、遗址考古发掘、非遗代表性项目补助、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全省各级财政投入2.06亿元专项支持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申遗,主要用于古茶林传统民居修缮、安全消防设施工程实施、环境整治、申遗展示中心建设等,为成功申遗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省级财政统筹安排15.48亿元,用于景迈山古茶林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高A级景区创建奖补、重大文旅项目投资奖励,红河哈尼梯田文物非遗保护,丽江古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文旅线路及配套服务,支持文旅融合发展,吸引更多人到云南感受世界文化遗产的魅力,为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