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三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贯彻落实省有色地质局“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地质找矿专业优势,2024年2月26日派出地质调查院6人专业技术团队赴老挝开展地质找矿工作,为三一三队实施“一路向南”战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临行前,三一三队为项目组举行了简单的欢送仪式,地质调查院领导班子到机场送行。队党委书记、队长刘燕华嘱托项目组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好安全及工作报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并希望项目组在组织实施好该项目的同时,积极开拓老挝等境外市场,在境外地质找矿工作中作出成绩,预祝项目组凯旋归来。
老挝矿业投资优惠政策概览
根据老挝《矿产法》的相关规定,经营矿产品行业需要缴纳7%的增值税;采矿业除了需要缴纳35%的企业利润税外,企业中外籍人员还需要根据股息、利息、租金收入缴纳10%的所得税。
矿业项目属于特许经营项目,通常需要缴纳环境保护基金,金额从5000美元/年到5万美元/年不等,每个项目的缴纳金额根据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确定。
其中,老挝对稀土行业的征税则在前期对稀土征收20%资源税率、进口原材料7%增值税的基础上,2023年8月底的主席令宣布对稀土行业征收20%资源税及10%出口关税,并将进口原材料增值税率上调为10%。
此外,若投资矿山地处缺乏经济基础设施需要进行投资的山区、平原和高原地区或有一定经济基础设施需要投资的山区、平原和高原地区,则可分别免征7年、5年的利润税。
除此之外,政府还准备征收环境税,将对在老挝境内被允许从事生产经营、参与或使用自然资源并对自然资源造成污染,对人、动物、植物的生命健康以及生态平衡造成损害的个人、法人和组织征收,具体的税率及实施办法当局正在研究。
来源:学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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