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自然资源环境部土地司下发通知,禁止对经营性、未领取许可证的地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签发土地所有权证。禁止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门规划的土地上开展业务,不允许区、省和首都各级的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门、办公室向买家颁发新的土地所有权契据。此举是为了将仍然存在土地争议、违法行为的个人和法人纳入集中管理,旨在管理土地买卖,防止从事与土地有关的业务的土地纠纷,预防打击洗钱犯罪。
2024年5月30日,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土地司司长Virana Sonanasin先生就以下问题接受老挝通讯社采访:下发通知,旨在管理土地买卖。禁止向无证经营土地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发放新土地产权证的通知,是党和政府的努力之一。购买土地并颁发新的土地所有权可能会违《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因为有些人从贩毒、军火贸易等违法活动获益后购买土地洗白。同时,还将对仍然存在土地违法行为的个人和法人进行集中管理,以增加土地经营收入的征收,打击洗钱,防止经营中发生土地纠纷。分配土地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土地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