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扣“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目标要求,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系统部署。同时对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议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为契机,为市场准入工作深度“体检”,促进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
2021年起,云南省作为国家首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省,三年多以来,认真开展各项试点任务,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意见》进行系列解读,其中“《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解读之四丨全面开展效能评估促进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对云南试点工作给予肯定,认为试点经验表明,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既能全面考察各级行政主体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全面提高经营主体准入效率和政府准入管理能力,还能感知市场准入制度温度、经营主体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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