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老挝工贸部签发关于暂停进口与分销不受监管(未登记注册)且在产品标签上不使用老挝文印制注册号的食品。具体如下:
1、未在卫生部食品药品司注册且不生产的食品,如密闭容器饮用水产品、能量饮料、多种维生素饮料、食品补充剂和熟鱼等产品暂停进口与分销;同时,自2025年1月1日起,食品产品标签上需使用老挝文打印注册号,直至本通知被替换。
2、2025年7月1日起,食品产品必须从出厂前(工厂)产品标签使用老挝文打印注册号。政策实施过渡期内,进出口公司、批发零售商和国内制造商可以在产品上使用不干胶标签打印、粘贴。
3、首都万象市、各省工贸部门、卫生部门、财政部门及进出口检查站协同工作,严格监管。禁止以任何形式将未经登记注册、产品标签上不使用老挝文印制注册号的食品进口和分销。
进口公司、批发零售店和国内生产商需联系卫生部食品药品司对产品进行注册,并按照第33号食品法/规定在产品标签上用老挝文打印注册号SPC,该项工作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对于违反本通知的进口公司、批发零售店及国内制造商,依照情节严重,将受到包括暂停或取消进口商、批发零售商和制造商相关权利、罚款、没收货物等处罚措施。
各个下级单位应在每月第三周将实施情况汇报至省工贸厅商业竞争与贸易监察部门。
本通知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遵照执行!
编译|老挝通 来源|medialaos、老挝工贸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