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Netflix、TikTok、Meta 及其他多家提供数字商品、数字平台服务(Digital Platform)或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已正式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注册并缴纳增值税。
老挝财政部于2025年2月6日发布了第0299/??号通知,通知指出自2025年1月起,所有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提供数字商品、数字平台服务或电子商务业务的外国个人及法人,均需在老挝增值税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履行相关税务义务。通知中公布了在增值税系统中注册并履行义务的外国法人及个人名单,这些公司主要涉及提供数字商品、数字平台服务或电子商务业务。这些公司包括全球知名企业,如Apple、Netflix、TikTok、Meta、Amazon、Google、Spotify等。上述平台在老挝及全球范围内广受欢迎,并被大量用户使用。通过向这些公司征收增值税,老挝政府能够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充实国家预算。其他公司名单及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表格。
编译|老挝通 综合老挝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