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9日下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回答“好房子”建设相关问题时表示,在修订的《住宅项目规范》中,要把住宅的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此举获得了大家的点赞。这意味着,今年各地关于“好房子”的规划设计和政策支持将会明显增加。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
“层高”,通俗理解就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住宅层高的设计是有规范标准的。2011年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米。但这是个建设性要求,各地执行情况不一。
可以说,“将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是立足于我国房地产市场阶段发生根本性变化作出的改变。过去,房地产市场处于“有没有”阶段,2.8米的层高总体符合该阶段的居住需求。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住房有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对改善型和高品质的居住空间有了更高的需求。更高的层高,符合现代人的居住习惯和心理需求,是“好房子”舒适标准的重要体现。因为楼层的增高,我们的住房将变得更加明亮,居住空间舒适度也将明显提高。
当然,其带来的积极影响还不止于此。此次调整,也契合了好房子的建造标准。因为,新政还强制要求隔音、防渗漏、抗震等性能指标,未来新房将标配“静音楼板”和“防潮墙体”,解决夜间噪音、梅雨季返潮等顽疾。室内温湿度调控、空气净化系统也将纳入建设标准,可以通过科技手段系统性解决南方“湿冷”和北方“燥热”等问题。
“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是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划设计和建设“好房子”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将全方位融入“好房子”建设工作中。此项工作的目标清晰明确,就是要让人民群众住得宽敞、住得舒适、住得幸福。我们期待,今年会有更多的“好房子”推向市场,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3.21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 严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