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三保”及财政运行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财政部“三保”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推动云南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抓实直达资金、地方“三保”、地方化债监控工作,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对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分析作出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厅“三保”及财政运行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岩松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三保”及财政运行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苏建宏、邹宁、杨秀文,厅机关有关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云南省“三保”、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财政运行监测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三保”及财政运行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贯彻落实财政部“三保”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措施清单》《2021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方案》《云南省保基本民生 保工资 保运转政策汇编》等政策文件及资料汇编。
会议指出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三保”工作落实。“三保”工作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不仅是财政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按照建立高质量可持续财政的总体要求,坚持省对下财政管理“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思路,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已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要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强化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监控,突出转移支付分配的激励机制,系统研究解决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管用措施。要明确责任压实责任,确保全省“三保”工作落得实、兜得住。
会议强调
要进一步完善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中央直达资金扩围后,更加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等重点领域,并转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一方面,对于2020年已下达的直达资金要跟踪管理走好“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既有管理模式,完善工作简报、关注函、定期通报、电话提醒等有效做法;另一方面,要结合新要求新任务,从加强项目储备、规范资金分配管理、紧盯项目绩效、健全管理台账等方面探索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切实加强管控监测,健全完善专项债券资金全流程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级财政部门要照单落实加强预算审核、加强执行监测、加强政策评估、加强对下指导、加强系统建设、开展国库款协调联动管理等6项具体工作。要加强工作调研,加大培训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搞好对市县财政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升市县财政工作落实质量。要加强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探索建立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与对下转移支付分配挂钩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强化“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相互补台,切实发挥领导小组职能,有效推进各项财政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