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禁止生产、进口、运输、买卖、持有、燃放或发射“响炮”(????????)、烟花炮竹(?????????)、孔明灯(???????????)及其他爆炸发声物品的规定,以防范可能对民众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并维护首都万象市城区及城郊的秩序与安宁,万象市工业与贸易厅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严格禁令
绝对禁止任何个人、法人及国内外组织在万象市城区及城郊进行生产、进口、运输、买卖、持有、燃放或发射“响炮”、烟花炮竹、孔明灯及其他爆炸发声物品。此项禁令在迎接国际新年、老挝新年、各民族新年、中国春节(??????)、越南春节(????????)以及公司开业、店铺庆典等节庆活动期间尤为严格。
二、违规处罚
如发现任何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而违反本通告禁令的行为,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个人:持有“响炮”、烟花炮竹、孔明灯及爆炸发声物品,将予以没收,并按每100克罚款100,000基普的标准处罚;若进行燃放或引爆,将按每个/件/枚罚款500,000基普的标准处罚。
法人及组织:持有上述物品,将予以没收,并按每100克罚款500,000基普的标准处罚;若进行燃放或引爆,将按每个/件/枚罚款1,000,000基普的标准处罚。
三、监督执行
授权万象市9个城区的工业与贸易办公室、国内贸易司及万象市工业与贸易厅,协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跟踪、检查并执行处罚措施。
四、举报热线
如发现销售、进口等违规行为,请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万象市工业与贸易厅(国内贸易司):020 22234772
占塔武里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22212435
西科达寮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54649988
赛色塔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22228755
西沙塔纳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55685975
纳塞通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22425150
赛塔尼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22883777
哈赛丰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54161654
帕农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55762441
桑通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020 52786669
五、生效日期
本通告取代2025年10月3日签发的第1933/???.??.???号通告,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请周知并遵照执行。
来源|老挝青年广播电台、老挝资讯网